根据工作需要,山西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7年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4名,均为专业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29名,其中专业教师岗位5名,辅导员岗位8名,教辅岗位2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6名,管理岗位8名(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见《山西财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要求的博士研究生,2016届、2017届硕士研究生。“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不受2016届、2017届的限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身体健康。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留学人员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相应专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具有报名资格。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阶段曾担任班级的班长、团支书,或本科、硕士有一个阶段曾担任设有院(系)的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或学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职务,其中班长、团支书任职时间至少一年,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任职时间至少一届。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已在学校网站及专门的招聘网站发布公告。对于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到人事处或相关学院报名。学校按照资格初审、综合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领导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7年8月8日- 8月11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山西财经大学人事处(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696号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修德楼1403办公室)。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②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山西财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山西财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一寸近期红底版免冠照片3张。
④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⑤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应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学生干部证明(在学校学生会任职的由校团委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其它任职由学院(系)基层党委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有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经历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的办法。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责任明确到人,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时告知本人。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填报信息等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学校网站通知为准。
3.考试的内容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有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等相关事宜在学校网站公布。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或职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或职业基础知识占7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期为5天。
(2) 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考官小组由5至9名专家组成(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只限1人),主考评委由外聘专家担任。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专业知识、岗位要求的其他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学校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要做好必要的事前保密工作,体检地点于体检前一天下午通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组织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5.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山西财经大学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全程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负有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咨询
咨询电话:0351-7666172
联 系 人:白老师 石老师 周老师
举报电话:0351-7666078
附件:1.山西财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山西财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山西财经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山西财经大学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