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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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09 浏览量:

2017年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刘亚荣申报材料情况公示

刘雅荣,女,19767月出生,会计学硕士研究生,19997月参加工作,200711月来校工作,19995月取得中级会计师任职资格,20099月学校予以聘任,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20122013年为合格,201420152016年为优秀,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近2年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为合格。拟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

一、工作业绩成果条件

1、参与制定《山西财经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3]9号)文件。

2、参与制定《山西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5]7号)文件。

3、参与制定2015年《山西财经大学货物、工程、服务报销流程》。

4、主持解答《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差旅报销有关问题的解答》。

5、执笔《山西财经大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晋财大校[2016]62号)文件。

62016年,主持制定财务处出纳岗位职责。

7、主持制定《山西财经大学常规事项财务报销操作规范指南》。

二、专业理论水平条件

1、参编A级教材《会计制度设计》一部,本人字数2.7万字,出版时间为201371日。

2、任现职期间发表C2级学术论文5篇,公开期刊1篇。

三、继续教育情况

2012年——2016年,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了合格证书,年均课时24学分。

四、部门推荐情况

经个人申报,财务处对本人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了推荐,并在处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现将刘雅荣本人申报材料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于2018111日下午500以前反馈到人事处。

电话:7666235

 

 

  人事处

20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