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最美教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34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曾获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教师”者不再参加推荐。包括:
(一)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二)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三)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四)坚守乡村一线,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五)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六)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七)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二、推荐名额
全省推荐名额为6人,我校向教育厅推荐名额为1人。各单位向学校推荐名额至多1人。
三、推荐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推荐程序,认真审核把关,按照推荐条件,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遴选和推荐工作。
四、报送材料及截止时间
(一)报送材料
1.各单位推荐报告纸质版,内容涵盖推荐人基本情况、师德师风及现实表现、推荐程序及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023年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
(二)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0日中午12点之前将各单位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部1406室。
联系人:马宇龙 联系电话:7666235
附: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最美教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34号)
2.《2023年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部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