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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7 浏览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44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按时提交申报人员名单。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荐名额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安排,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择优确定 2名候选人、2名候补人报送教育部参评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

我校可向上级推荐名额为1个,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

三、选拔推荐流程

各单位按照师德优先、师德失范一票否决的原则,根据评选标准条件,择优推荐。请于202368日中午12点前将申报人选及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办公平台—-人事部—-马宇龙,逾时不报,视为放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党风廉政及师德师风表现情况、推荐意见。请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后并加盖党委公章。

(一)《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附件1)。

(二)候选人彩色登记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省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工作内容命名。

(三)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严格参照提供的样例(详见附件2)提供材料,内容要翔实准确、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附件1:《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附件2:《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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